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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市教育信息网 作者:合肥中考网编辑整理 2013-09-17 16:11:51
合肥中考网9月17日:据了解,教育局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秩序和办学行为,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新生建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延伸阅读:教育部将对高中国际班进行整治)
一、合肥市普通高中新生严格依据学生填报的志愿及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进行录取。经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录取的结果是唯一合规的。
二、按照省市学籍管理文件要求,学生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录取学校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对于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各中学应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根据《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任何高中学校一律不准私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的学生,不准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含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也就是说,合肥市内不得再为该类学生建立高中阶段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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