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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星报 作者:合肥中考网编辑整理 2013-07-03 11:32:45
合肥中考网7月3日:2013年合肥中考招生志愿仍实行“知分填志愿”,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设平行志愿,今年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日前从合肥市考试院了解到,合肥市今年中招政策进行了局部调整,首次增加1个综合高中志愿批次,并在第二批增加了一个平行志愿。(延伸阅读:2013合肥中考志愿填报指导手册)
政策性加分:六大类考生在中考中可加分投档
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市外侨办证明材料);
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市台办证明材料);
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烈士证》);
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
援疆、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省或市党委组织部门证明);
军人子女考生: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须提交合肥警备区政治部证明、军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性质及立功等证明材料)。
政策性加分计入中考总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志愿设置:首次增加1个综合高中志愿批次
合肥市市区统一设置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并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设平行志愿。共设置8个批次。
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国际班招生;高校附属中学面向本校教职工子女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设1个志愿(其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设2个志愿)。
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含指标到校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最低控制线)。设1个志愿。
第二批次:合肥三中等11所省示范高中招生;中科大附中招生。设A、B、C共3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共建实验班招生;市示范高中、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安大附中及外语实验班招生;民办高中招生。设A、B、C、共3个平行。
第四批次:艺术、体育特色班招生。设A、B、C共3个平行志愿。
第五批次:综合高中招生。设1个志愿。
第六批次: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
第七批次: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
录取条件:素质评价4个B等级及以上才能上省示范
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录取普通高中,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4个C等级及以上,其中录取省示范高中须达到4个B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普通高中要求相同。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照考生成绩、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对每个考生平行志愿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即根据考生中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按中考文化课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体育、理科实验操作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文化课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课考试及英语口语考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招生采用计算机投档方式录取,依照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特殊录取:“异地”中考生可享受指标到校指标
凡一直在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2年(含符合条件转入、复学学生,中途不得到其他学校借读)、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从2012年初一年级起,只有一直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3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享受分配到该校的指标到校生指标。
省示范高中录取时,首先录取该校合肥市统招生,再根据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计划分配数,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为所报考的省示范高中全市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30分。未完成指标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计划录取。
完全中学直升生:完全中学可拿出本校高中部部分招生计划,招收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直升生总数不得超过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的10%。凡一直在学籍所在的完中连续就读满2年(含符合条件转入、复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各校直升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公布实施。直升生录取最低分数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
综合高中班:合肥特教中心综合高中班2013年招生计划80人,由学校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具备寄宿制条件的民办高中,可申请面向市区外招生,并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次招生录取后,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计划数,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普通高中学校或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中职招生:一志愿录满的学校不再录二志愿考生
录取安徽合肥服装学校综合高中,考生总分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下100分。录取五年制高职及普通中专,考生的中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报考餐饮、卫生、师范等特殊专业的考生须按《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做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体检,具体可咨询相关招生学校。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照招生志愿顺序和计划数,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批次择优录取。招生实行计算机投档录取。按志愿顺序进行投档,以考生中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第一志愿录满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凡报考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学生,可自行到相关学校报名,并由各招生学校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附:合肥市教育局中招咨询电话:
0551-62817341(考试院)、63505125(基教处)、63505165(职成处)、63505168(发展处)、63505215(教研室)。举报电话:0551-63505156(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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